污水处理公司环保造假:总经理获刑,特许经营权提前终止
日期:2025-08-31 14:04:20 / 人气:7

8月27日,兴源环境(300266.SZ)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漳州兴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兴源”)近日收到了诏安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这一事件犹如一颗重磅炸弹,揭开了污水处理行业环保造假的丑恶一面。
刑事判决书曝光:干扰监测设备造假数据
《刑事判决书》所披露的内容,是一起令人触目惊心的环保数据造假案件。时间回溯到2024年3月7日,诏安生态环境局对漳州兴源运营的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例行检查。这一查,却发现了大问题:该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自动监测设备的采样进水管,竟然没有按照规定连接至废水总排口。而这些设备实际采集的水样,竟来自一个装有“不明液体”的塑料瓶。这一荒唐的操作,直接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根本无法准确反映污水处理厂实际排放废水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值。
法院经过严谨审理后认定,漳州兴源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针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系统实施了干扰采样的行为。而在这起违法事件中,公司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总经理吴志国和生产运营经理王登科,起到了授意并指使他人进行违法操作的关键作用。
法院明确指出:“被告人吴志国、王登科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授意、指使他人采用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自动监测设备的采样进水管插入装有不明液体的塑料瓶中的方式,干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系统采样,使得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设备和氨氮自动监测设备实际采集、分析的水样为塑料瓶中的不明液体,而非城东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排放的废水。”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漳州兴源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50万元罚金。直接责任人吴志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王登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同时,涉案扣押的塑料瓶被依法没收。
特许经营权被政府提前回购并终止
就在刑事判决书曝光的同一天,兴源环境还发布了另一则公告,宣布漳州兴源运营的城东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因客观原因,其特许经营权被政府提前回购并终止。
根据公告内容,该项目于2016年6月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长达29年,并于2019年6月正式投入运营。然而,由于城东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多数时间严重超过其设计处理能力,尽管漳州兴源采取了工艺调整等多种措施,但仍然无法保证处理后的污水稳定达标。
兴源环境表示,基于这一情况,近日公司、漳州兴源与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提前终止福建省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之回购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城东污水处理厂相关的特许经营权,并由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按照约定价格回购该项目的相关权益。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将按照评估价值约2895万元回购该项目相关权益。
兴源环境方面称,公司拟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权合同是经过综合考量公司战略规划,并谨慎评估未来收益情况后做出的决定。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启动对漳州兴源的注销工作。
兴源环境在公告中强调,漳州兴源为公司非重要子公司,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这起环保造假事件,无疑给整个污水处理行业敲响了警钟,提醒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规,诚信经营,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作者:长征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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